发布日期:2023-04-03 作者: 点击量:次
根据学校2023年清明节放假通知要求,现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假期值班安排如下:
工作要求:
1.值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值班应做到领导在岗带班,工作人员在岗值守,处理日常事务,并认真记录,相关工作及时与工作人员对接;
3.如遇紧急情况,立即向单位领导请示、报告。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3年4月3日
上一条: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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