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按照学校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为有效防控实验室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各二级单位要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现将本次安全自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时间:3月28日-3月30日
二、自查要求:
1.各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对所辖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实训场所)进行安全自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设施安全、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闭环管理情况;气体钢瓶的固定、存放和使用情况;高空物品、仪器的固定情况;实验室天花板、墙体的安全情况等。
2.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3.各单位要将自查出的隐患列入《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动态台账》,立整立改,不能及时自行整改的,将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