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务处《关于集中清理借款和暂存款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将集中清理主管经费的各类暂存款,包括以前留存的各类质保金、投标保证金等。具体手续请下载附件:
注:请务必注意经费是由哪个部门主管,不同经费由各自主管部门负责签字盖章。
请准备好网报单(由购买使用设备方开具)、退质保金申请函(签字盖章齐全)、与我校签订合同的复印件及收据,前往校务楼5楼财务处办理退换手续。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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