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精细化迈进,充分调动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强化实验室对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支撑保障效能,树立先进典型、弘扬务实作风,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及办法
(一)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
1.评选范围
服务于学校实验教学科研活动、承担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任务的各学院(部、中心)。
2.评选条件
(1)管理规范有序:严格执行学校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清晰、工作流程规范,实验室环境整洁、布局科学合理,年度内无任何安全事故。
(2)支撑保障有力:高效完成各类教学实验、科研实验任务,主动配合课程建设和科研项目推进,仪器设备利用率高、维护保养到位,切实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坚实支撑。
(3)队伍建设扎实:实验室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合理,重视业务学习与能力提升,团队协作意识强,工作作风严谨务实、服务意识突出,师生评价良好。
(4)创新成效显著:在实验室建设、管理模式、服务方式、实验教学改革等方面有创新性举措,工作成效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3.评选办法
各单位在全面开展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年度工作实绩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后,汇总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由学校组织开展集中评审,确定拟表彰名单。
(二)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
从事实验保障和支撑的在岗实验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且工作满1年。
2.评选类型
为科学、合理评价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与实绩,本年度先进个人评选按工作内容分为仪器共享、实验准备、实验室管理3个赛道,申报人员需结合自身主要工作岗位,选择1个赛道进行申报,不得跨赛道重复申报。具体如下:
(1)仪器共享赛道:主要承担大型科研仪器的管理、运维及共享工作。
(2)实验准备赛道:主要承担本科实验教学准备工作。
(3)实验室管理赛道:主要承担实验室建设管理、实验室安全等相关工作。
3.评选条件
(1)服务技能好:秉持服务至上理念,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和高效的服务能力,有力支撑科研与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始终保持饱满工作热情,细致完成实验课前准备、课中指导、课后整理全流程工作,高效保障实验教学有序开展;指导学生参与各类竞赛,精准补齐学生实践能力短板,取得显著竞赛成绩,切实履行服务人才培养职责。善于协调沟通,主动对接各相关部门,积极解决师生在科研教学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工作成效得到师生一致认可。熟练掌握仪器的核心性能、操作规范及维护技巧,为师生提供精准的仪器操作培训、技术指导,耐心解答操作疑问、规范操作流程,为科研项目推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技术支持。
(2)管理方法好:具备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开展,显著提升管理效能。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统筹推进实验室专项建设、改造升级工作,精准施策提升实验室硬件设施、环境条件和管理效能,为师生营造安全、规范、便捷的科研教学环境。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制定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安全要求;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风险点,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推动安全培训、安全设施升级、安全文化宣传等工作落地见效,全力守护人员、设备和财产安全。建立全流程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仪器巡检、校准、维修等管理制度,持续提升仪器使用效率;完善大型仪器共享管理机制,推动共享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实现资源高效利用。
(3)创新成果好:秉持创新理念,聚焦工作重点难点,在技术创新、教学创新、管理创新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果。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改革,主动参与实验教材编写、实验项目开发、仪器设备研制、实验装置改进,提升实验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主持或参与实验相关科研项目,发表相关研究论文,实现教学与科研协同提升。通过制度优化、流程再造、技术赋能等多元举措,在仪器整机及关键零部件研制、国产软件开发与应用、工艺设计优化、仪器功能拓展、分析测试方法(标准)制定等领域取得多项创新性成果,有效提升仪器使用效能和技术水平。
4.评选办法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交个人工作实绩佐证材料;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工作实绩进行严格审核,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附件1)规定的人数,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汇总后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学校组织专家按照3个赛道分别开展评审,确定拟表彰名单。
二、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即日起至3月20日):各单位统筹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完成自评、审核、汇总后,严格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集中评审(3月21日-3月24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组织对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3.公示(3月25日-3月27日):拟表彰名单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表彰通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印发表彰通报,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纸质版材料:《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签字盖章后报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需一并提交相关工作实绩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电子版材料:上述纸质材料的电子版,按“单位名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格式命名,打包后发送至dlca@snnu.edu.cn。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2025年3月20日17:00前
报送地点:校务楼101室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联 系 人:张丽军,贺天
联系电话:85310378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推进。
2.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规范,重点突出工作实绩,严禁弄虚作假;对申报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补充完善,逾期未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3.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全面总结实验室工作经验,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进一步激发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推动我校实验室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陕西师范大学2025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陕西师范大学2025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4.《陕西师范大学2025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