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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次大型科研仪器购置集中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1 作者: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大型科研仪器科学配置工作、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根据《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号)《陕西师范大学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论证管理办法》(陕师校发〔2020〕11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需求,现开展2026年大型科研仪器购置集中论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证范围

预算单价40万元及以上,且在2028年5月之前有购置计划的大型科研仪器,均可参与本次论证。

二、论证原则

大型科研仪器购置工作应遵循“先论证,再预算,后采购”原则,论证通过的大型科研仪器才可进入新增资产填报、经费预算等后续环节。论证结论有效期为2年,自论证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论证内容

购置论证围绕购置必要性、重复性、可行性、资源共享方案及预期使用效益等。若拟购仪器涉及压力容器、射线装置等有安全环保特殊要求的,须提前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审核确认。

四、论证流程

(一)材料填写

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论证报告(2026版)》(附件1)。

(二)单位审核

各单位需对拟购仪器的论证材料逐台前置审核,并根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进入论证环节。各单位需统一填写拟购大型科研仪器汇总表(附件2)。

(三)现场论证

单台套价值40(含)-100万元的仪器由各单位组织论证会,论证结果报学校审批;单台套价值 100 万元及以上的仪器由学校统一组织论证会。论证时间及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四)审批公示

论证结果经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论证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立足实际,在对学校现有仪器存量的基础上,秉持科学合理的原则,布局仪器资源配置方案,从源头上杜绝重复购置,确保仪器的高效利用与合理布局。

2.材料提交要求:需提交《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论证报告(2026年版)》(附件1)和《拟购大型科研仪器汇总表》(附件2)。请于2026年4月15日17:3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lca@snn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仪器平台管理科(校务楼101室)。

3.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仪器平台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王琼  刘霞

联系电话:029-85310430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6年3月11日

附件【1.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论证报告(2026年版).doc

附件【2.拟购大型科研仪器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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