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部署,落实国家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等工作特别是学校“双一流”建设做好基础保障,学校于4月3日上午在长安校区文汇楼A区一层报告厅召开了“2019年实验室安全工作会”。我校校长游旭群、党委副书记王永安、副校长杨祖培,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中心)、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王永安副书记主持。

游旭群校长在会议中强调,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不仅关系到学校的“双一流”建设大计,更与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密不可分,各相关单位务必进一步提高红线意识,将实验室安全纳入日常管理工作重点。一是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时时想安全、时时落实安全”,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把安全作为开展各类实验活动的总前提。二是要健全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夯实安全责任主体,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规矩意识。三是要加强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齐抓共管、多方联动”,在细化、强化实验室安全监督检查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体系,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四是要坚决戒除安全工作中的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具体防范重点,制定详细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游校长提出,希望学校全体师生提高实验室安全的认识高度,树立“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全员参与、齐心协力”的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努力构建安全稳定的校园整体环境,助力学校全面、健康、稳定发展。

王永安副书记在会议上再次强调了国家对高校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严格要求。他指出,2019年是我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节点,因学校存在人员复杂、流动性大等特点,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各单位务必高度引起重视,杜绝大而化之的工作作风。王永安副书记对相关单位提出以下四点工作要求,一是从思想上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二是精准研判、未雨绸缪,定期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全面排查,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学校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建立长效性安全教育体系;四是彻底摸清学校安全风险点,建立明确的安全管理工作台账和隐患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迅速采取措施消除,确保“五个不发生”,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杨祖培副校长在会议上宣读了获评“2018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的单位、个人名单。她表示,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尤其是在贯彻落实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与规定方面,离不开各学院(中心)和实验室工作者的共同付出和努力,希望通过此次先进评选活动,能够进一步调动各学院(中心)和实验室工作者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实验教学等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实验室工作者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为学校的发展建设奉献更大的力量。

会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处长郭建中做了“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构建我校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的专题报告,深入分析了我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现状,从体系框架、规章制度、安全设施、规范管理、安全经费等五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我校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提出了“安全第一,强化认识,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三项保障、三个要点”的下一步工作重点。
保卫处处长王海彬从实验室消防安全等方面对学校校园安全隐患和防范策略进行了汇报。化学化工学院学院院长薛东从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意识教育、安全巡查制度等方面,介绍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心得。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副院长陈晓明针对学科特点对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思路、工作模式和实践经验进行了介绍。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认知神经科学实验室钱召强老师,分享了实验室准入培训、试剂数字化精确管理、实验动物饲养、实验人员体检与安全防护等方面的经验。

会议同时举行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仪式和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督导专家聘任仪式。杨祖培副校长分别与郭建中处长,及二级责任单位代表生命科学学院院长夏海滨签订了《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夏海滨院长与三级责任单位代表药用资源与天然药物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郑鹏签订了《陕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本次会议是对国家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政策的积极响应,是对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全面总结与梳理,是对构建我校高效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的整体规划。会议的顺利召开,使与会人员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充分认识了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为营造“安全至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和持续创建“平安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