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我校召开2020年实验室安全工作会

发布日期:2020-04-27 作者: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将国家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相关部署要求与学校实验室整体安全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好复学前后实验室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4月26日上午,我校2020年实验室安全工作会在长安校区校务楼五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线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杨祖培副校长,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等理工类实验学科单位、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中心、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主管领导,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现场会议;教育学院、国际商学院等文综及交叉学科单位主管领导,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负责人,各学院(中心)实验办主任,及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督导专家等参加了线上视频会议,会议由杨祖培副校长主持。

会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处长郭建中以“夯实安全责任、坚守安全红线”为主题,对我校去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取得成效进行了介绍。2019年,学校不断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层层夯实“校、院、室”三级安全责任制;严格实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考核制度,牢固树立了实验室安全第一道防线;筹划举办首届“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活动月”,有效提高师生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持续创新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手段,秉持“人人都是安全员”的理念,搭建“实验室安全巡检平台”等多个信息化管理平台,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为师生营造安全的实验场所。他还提出,2020年的工作中,各单位一是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将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实验室安全整体工作中;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责任机制;三是应推行实验室安全巡检模式,加强重点安全领域隐患排查和整改,形成“排查-记录-整改-报告”闭环监管模式,严防实验室安全漏洞。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副处长李召虎在会上传达了教育部“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会”会议精神,并对《关于开展实验室错峰开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解读。他表示,各单位应不断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实验室疫情防控措施,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切实担负起实验室安全与疫情防控的管理责任。复学后实验室开放应遵循“分时段、控人数”的原则,实验室管理应做到“严把入口关、严把人员关、严把物品关、严把环境关、严把安全管理追责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疫情发生,保障复学后实验室整体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人员管理,在现有“智慧实验室”项目平台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设计开发“实验室人员安全签到”功能平台,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前通过手机扫码定位进行签到,学院(中心)管理员可随时查看、监管本单位各实验室人员出入情况。会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刘少恒科长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演示了此平台的功能和操作。

会上,杨祖培副校长宣读了2019年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并作总结讲话。她强调,实验室安全无小事,各单位应提高政治站位,把师生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杨祖培副校长向各单位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坚决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成立实验室安全保障领导小组,“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切实做好实验室复学准备及安全保障工作;二是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两手抓,疫情防控工作不是阶段性的任务,应将疫情防控和实验室总体安全长期结合,针对自身学科及实验室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实验室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三是统筹规划复学后实验室管理方案,合理安排实验室开放时间,加强人员监管、物资调配,错时错峰有序开展各类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为学校创新型人才培养和高水平科研产出提供有力支撑;四是积极组织实验室安全自查,摸清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风险点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狠抓整改落实,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她指出,各单位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和风险防范意识丝毫不能松懈,希望各相关单位深刻吸取国内外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警示,不断总结、推广优秀工作案例和工作模式,共同构建安全绿色校园环境。

Copyright©2017 陕西师范大学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箱:dlca@snnu.edu.cn
电话:029-85310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