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大型科研仪器的购置管理工作,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论证管理办法》(陕师校发〔2020〕117号),经学院审核、专家论证并报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论证领导小组审批,形成以下论证结论,现予以公示:
2025年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论证结论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0月18日17:30前实名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向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仪器平台管理科反映。
电话:85310430 邮箱:dlca@snnu.edu.cn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