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服务采购管理办法》(陕师校发〔2024〕11号)《陕西师范大学货物采购管理办法》(陕师校发〔2024〕12号)文件要求,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购置论证实施细则(暂行)(师实验〔2023〕3号),现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40万以下)购置审核流程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审核范围:有学生培养任务的单位采购的直接服务于教学科研工作的仪器设备;
二、各单位如需购置预算内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按照操作流程(见附件),通过学校主页一网通办登录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后,按照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审核,进行购置审核;
三、购置审核仅需通过系统进行,无需线下审核,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审核表,审核表按需打印使用;
四、各单位审核人为主管实验室工作的副院长;
五、实验室建设科负责购置审核相关工作,如有问题,请联系85310378;
六、40万以上仪器设备购置审核按照大型科研仪器购置论证流程进行(http://dlca.snnu.edu.cn/info/1010/1411.htm)。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