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1 作者: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3]111号),及陕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相关单位应全面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重点做好实验室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各类实验室安全检查。

2.自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应立即整改,建立实验室隐患问题台账,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无法立整立改的隐患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3.各相关单位应于12月15日上午12:00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lca@snnu.edu.cn,纸质版文件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校务楼103室)。

4.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安排,学校党委保卫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后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附件:《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3年12月9日


Copyright©2017 陕西师范大学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箱:dlca@snnu.edu.cn
电话:029-85310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