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7〕255号)(简称《通知》)要求及我处本学期实验室工作安排,已于10月10日前完成了科研实验室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将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上报教育部。
根据《通知》安排,10-11月期间,教育部将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届时专家组除听取情况汇报外,还将根据《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与检查要点》查阅相关资料,实施现场核查。
为保证此次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利于各单位有针对性的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我处对《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与检查要点》中列出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现场核查的要点进行了分类梳理,整理出了《2017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资料清单(学院部分)》(附件1)及《2017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场核查要点清单(学院部分)》(附件2),请各单位根据清单内容和检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逐项落实现场检查要点,查漏补缺,并保存好检查记录。
11月初,学校将组织检查小组到各单位检查文档材料及现场核查准备情况,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1:2017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资料核查清单(学院部分)
附件2:2017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场核查清单(学院部分)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