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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7 作者: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实验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学校开展2018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与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包括直接服务于学校实验教学科研活动、承担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任务的各学院(中心)工作集体。

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各学院(中心)从事实验室建设、管理、本科实验教学的在岗人员,包括实验教学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等。

二、评选程序

1.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由学校结合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2.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各学院(中心)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推荐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1人,填写提交《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于3月4日前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dlca@snnu.edu.cn。学校结合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3.对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4.公布评审结果。

三、评选条件

(一)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级实验室安全及环保规章制度,安全责任落实到人。2018年度未出现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2.实验室建设及管理成效显著。根据发展实际,有科学的实验室发展规划且积极组织力量参与实施。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落实情况好。

3.各类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申报计划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发展要求并经过充分论证。建设项目执行效率高、执行质量好,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执行。

4.仪器设备完好率及使用率高、实验耗材使用台账完整清晰,积极整合资源,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共享效果明显。

5.实验教学科研支撑服务能力突出。实验教学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任务饱满,信息化应用效果好。能够满足和完成科研任务与技术水平需求,成绩显著。

(二)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实验室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效果好。

3.在下列某一或几方面具有显著成绩或贡献较为突出者:

(1)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具有创新意识和先进管理理念,实验室整体工作成效显著;

(2)在实验教学工作中,对于改革实验教学内容、改进实验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等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实验教学效果良好,获得师生好评,或编写较高水平的实验教材;

(3)在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功能开发、共享共用和维护保养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实验装置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5)在大型贵重精密仪器使用操作方面,具有高超技术,获得师生或同行认可和好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坤、王婉秋

联系电话:85310379-802、85310379-804

Email:dlca@snnu.edu.cn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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