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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8 作者: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9〕136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将在开学以来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2019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对短期内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做好复查工作,形成闭环管理。

二、工作安排

(一)请各相关单位逐条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一)要求,于5月10日前在本单位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

(二)学校将于5月9日至10日,在3、4月份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全校2019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并对各相关单位前期实验室隐患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复查。

三、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5月13日前将主管院领导签字盖章的《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二)、《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三),提交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电子版发送dlca@snnu.edu.cn。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2.《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

3.《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

《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9〕136号)

http://www.moe.gov.cn/s78/A16/s8213/A16_sjhj/201904/t20190423_379164.html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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