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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9-09-30 作者: 点击量: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应对国庆节期间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减少实验室财产损失,保障实验室安全正常运行,维护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实验室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学校所有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实验场所。

三、职责分工

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是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领导、协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单位应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其主要职责为:

1.根据学科特点及实验室类型,负责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2.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保证各项应急预案有效实施;

3.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保护现场,并做好现场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确保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理;

4.及时、准确地上报实验室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时,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优先确保人员的自身安全。

2.把握先机,快速应对。对学校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到位,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伤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事故发生后,各相关单位应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分工负责,相互协作。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事故预警、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五、应急响应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在积极组织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有针对地进行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报告本单位分管领导及学校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及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向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2.对重大及较大安全事故,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调度,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在确认事故后立即向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报送事故信息及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实验室安全事故及其重要情况的,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应急处置

(一)火灾事故

一旦发生火灾,首先要迅速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如果教职工和学生同在现场,则教职工负有扑灭火源的组织和领导责任。救护应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区分不同的火情,取用恰当的灭火器材,进行扑灭。当发现不能有效控制火情时,要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明发生火灾的地点、火情,以及报警人的姓名、电话等。同时,还应该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以保证消防力量及时到达和学校及时启动组织指挥系统。

(二)触电事故

如果因各种原因出现的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就地仰面躺平,禁止摇动伤员头部。检查触电者的呼吸和心跳情况,呼吸停止或心脏停跳时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并尽快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

实验室化学品伤害事故主要有三种:一、化学品伤害皮肤、眼睛等外部器官;二、毒气由呼吸系统进入体内引起中毒;三、误食毒物引起中毒。

如果不慎将酸、碱等腐蚀性药品溅洒在身上,要立即用大量自来水清洗,可视情况使用水龙头、洗眼器、紧急喷淋装置等。如果化学品溅洒在眼睛上,切勿用手揉搓,而应立即用洗眼器冲洗,冲洗时要避免水流直射眼球。没有洗眼器的实验室,也要立即想办法冲洗。

如果发生气体中毒,指导教师应马上组织人员打开窗户通风,并疏散学生离开实验室到安全的地方。中毒严重如已昏迷者,应立即由具有人工呼吸常识的人员做人工呼吸。

如果发生入口中毒,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适当处理方法,酸碱类腐蚀物品先大量饮水,再服用牛奶或蛋清,其他毒物先行催吐后再灌入牛奶,催吐可用手指伸入咽喉部,促使呕吐。

(四)爆炸事故

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人员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所有人员应听从现场指挥,有秩序地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它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

(五)被盗事故

发生仪器设备或危险品等盗窃事件,实验室管理员应保护好现场,向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人员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或危险品进行清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如发现被盗物资中有危险时,应立即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发现窃贼正在行窃,实验室值班人员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人身安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记住盗窃嫌疑人的相貌,体态特征及逃逸方向和使用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

(六)设备安全事故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的运行,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制度。若危及到人身安全,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其他安全事故

如遇不可抗力导致的安全事故或其他类型安全事故,由所在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处理,并将事故相关情况及时向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报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置。

七、善后处置

1.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安全事故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整改措施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和鉴定,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学校。

2.对事故相关责任部门、人员,视情节轻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经济赔偿、行政处分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应急联系电话

保卫处值班电话:长安校区85310110

雁塔校区85308110

校医院急救电话:长安校区85310120

雁塔校区 85303965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85310379、85310378、85300819

紧急电话:报警110、火警119、急救120

为了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便于实验室人员随时报告实验室安全状态,现将校内各实验室相关单位“2019年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上传至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具体内容请查阅以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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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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