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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实验室“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9 作者: 点击量:2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29号)、《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 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陕教工稳办〔2020〕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安排,现将开展2020年实验室“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主题,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原则,坚持实验室安全管理、疫情防控“两手抓”,切实提高全校实验室师生安全红线意识,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促进学校实验室安全整体水平稳步提升,共同构建安全、绿色的校园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活动开展时间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初至月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6月初至12月底。

(二)活动内容安排

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方式开展系列实验室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等活动,积极营造校园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各学院(中心)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教育宣传,切不可放松警惕。

1.启动2020年实验室“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29号)、《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 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陕教工稳办[2020]10号)文件要求,将实验室疫情防控纳入整体安全工作要求,启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贯彻落实文件思想、主题、活动内容及相关工作要求。

2.组织全面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全国安委办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要求,开展“全覆盖、零死角”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切实消除实验室各类重点风险点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建立详尽台账,落实责任人,规定整改时限并对整改效果进行复检,全力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无漏洞。

3.积极开展多种载体、丰富内容的实验室安全宣传。

各学院(中心)应高度重视,根据自身学科特色和实验室具体情况,通过制作安全宣传板、宣传横幅、张贴安全宣传画、安全标识和安全标语等形式,同时利用各种新媒体手段积极宣传实验室安全文化知识,普及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

4.剖析高校实验室事故案例,深刻汲取事故警示。

以剖析校园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和科学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为重点,组织师生观看火灾事故警示案例和安全警示教育片,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安全红线意识,向广大师生员工普及安全常识、理念和行为规范。

5.加强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规范的教育和宣传,坚决杜绝疫情发生。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实验室师生进行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和自我防护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增强师生对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自觉性,杜绝实验室疫情发生。

6.开展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加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为保障实验室整体安全,坚持疫情、安全“两手抓”,通过开展事故应急、疫情防控教育知识讲座和有针对性的专业自救培训以及应急自救、互救方面的演练,优化现有实验室事故及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切实提示实验室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7.开展6·16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学院(中心)要结合实验室防疫工作实际,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应用程序等,以网上、线上为主要形式开展“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8.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安全万里行”活动。

“安全万里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贯彻至2020年12月底。借助“实验室安全巡检平台”的“隐患排查随手拍”功能,及学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督导专家工作模式,定期对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并持续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三、相关要求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学院(中心)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精心策划、认真部署,以活动为契机,促进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水平提高,构建实验室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和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

(二)确保活动实效。各学院(中心)应根据本单位实验室实际情况,结合学科特色和研究方向,有针对性地制定活动方案,积极落实,确保活动的实效性。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请各学院(中心)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周四11:00前,将本单位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和文字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邮箱;6月22日前将《2020年实验室“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报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联系人:李坤、王婉秋

电话:85310378-804

邮箱:dlca@snnu.edu.cn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0年6月9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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